服务热线:012-58363108
手机号码:13558363108
地 址: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创业园中路9号
手机号码:13558363108
地 址: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创业园中路9号
火电行业执行排放标准 电力环保行业迎来发展机遇
更新时间:2014-07-02 点击次数:2450次
自7月1日起,我国火电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,在京津冀等重点控制区还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,预计到2015年7月京津冀等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指标有望下降60%。
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环保部于2011年7月发布新火电排放标准。
其中明确,从2014年7月1日起,2011年7月前建成的老机组执行二氧化硫200毫克/立方米、二氧化氮100毫克/立方米、烟尘30毫克/立方米的排放标准;重点地区更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:三者标准分别是50、100、20毫克/立方米。而此前,“老机组”执行的标准分别为400、450、50毫克/立方米。